校直各单位:
近年来,高校校园内由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急增。今年来,我校学生骑行摩托车也引发了多起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达数万元。事故给学生本人及家庭带来巨大的学业、经济负担。而且,绝大多数学生驾驶的摩托车为“三无”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已构成交通违法。省教育厅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高校加强对学生摩托车的管理和清除工作。全省高校纷纷采取行动,禁止学生骑行摩托车。我校校园道路狭窄、坡多且陡、人流密集,骑行摩托车安全隐患极大,易发交通事故。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依据省教育厅相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在校园内实施禁摩、限摩,即禁止在校学生骑行摩托车、限制特定对象骑行摩托车。具体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摩规定
(一)禁摩对象:全体各类在校学生。
(二)禁摩时间及区域:从2014年2月15日起,全面禁止全校各类学生的摩托车在校内驾驶和停放(除电动摩托车外,无证的,证件齐全的都在禁骑范围),请同学们利用寒假时间将摩托车自觉处理。
二、限摩规定
(一)限摩对象:全校教职工、校内住户、商户、外来务工人员。
(二)限摩时间及区域:
1、凡学校教职工、校内住户、商户、外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到校保卫处登记发证后,才能在校内骑行,无证摩托车禁止校内通行。
2、在人流密集时间段(上午7:30—8:00,9:35—10:00;下午13:30—14:20,15:35—16:00;夏令时:13:50—14:00,15:55—16:20)和路段(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集贤阁路段、学生宿舍至东二门),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摩托车治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黄士华
副组长:余涛、刘红霞、张平国
成员:程焰、熊荣伍、陈文斌、李厚新、陈建鹏、周景斌、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保卫处,张平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对禁摩、限摩治理行动进行宣传发动,争取师生员工的参与与支持。
宣传部负责通过校园网、展板、广播等媒体,对禁摩、限摩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各院系负责加强本单位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将禁摩工作重要性以班会的形式传达给每位学生,并摸清本单位学生拥有摩托车的情况,责令尽快将摩托车处理;
学工处、团委负责通过学生团体开展各种禁摩活动,协助宣传学校禁摩、限摩工作;
保卫处负责各门卫、相关路段和主要路口设立相应的摩托车禁行、限行标志,悬挂宣传横幅,在学生宿舍楼栋张贴《禁摩通知》;
后勤集团负责对各食堂、超市、商贸店面等场所务工人员宣传学校禁摩、限摩工作。
(三)严格执行,务求实效。治理活动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单位摸清本单位教职工、外来务工等人员使用摩托车情况,将驾驶证和行车证交由保卫处审查资质,在规定的时间段、路段骑行。校保卫处限定全校学生必须在假期将摩托车自行处理,在2014年2月16日起,按本文之规定,严查校内骑行的摩托车,联合市公安局交警黄石港大队对违规摩托车(含停放不上路者)进行清理整治,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