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保卫处现设综合管理科、政保科、校园110指挥科、消防管理科、消防行动科、治安管理科、治安行动科、校门管理科、交通管理科、交通行动科、秩序管理科、安防管理科。正式职工21人。
保卫部主要职责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校园秩序管理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工作机制,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2.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保卫工作的讨论研究及其执行,参与制定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校园安全管理发展规划;
3.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4.组织实施校门守卫、校园巡逻和治安隐患整治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协助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帮助、教育校内有轻微违法但未构成犯罪的人员,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5.组织实施车辆出入校管理、校内交通管理,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6.组织实施校内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师生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校园消防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7.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师生集体户口;
8.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9.组织实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做好校园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和校园面上的技防监控工作;
12.加强校园“110”建设,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救助服务;
13.密切与公安、消防、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联系,完成公安、消防和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有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