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倡导全校师生模范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出行者,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机动车行驶及停放行为的有效管理,打造良好交通环境,在学校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下,出台制定了《湖北师范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办法(试行)》。我校电动摩托车和无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于即日起启动。
集中整治将坚持堵疏并举、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发放告知书、与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签订承诺书、联合辖区派出所、交警部门对违规车辆进行查纠等方式增强广大师生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3月1日开始,保卫处将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办法(试行)》对校园内师生违规骑行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进行交通专项整治,主要对三无摩托车、电动车即(无牌、无证、无保险),骑行中不戴头盔,违法超速超载,私自安装雨棚等违法现象进行治理。同时,骑行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必须办理牌照,电动摩托车还必须申领驾照,违反规定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此项整治活动将长期进行,切实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