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湖师保卫采2024001
项目名称:湖北师范大学保卫处2024-2025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R询价
预算金额:7.66万元
最高限价:7.66万元
维保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采购需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配件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装合格正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成交供应商若配送假冒伪劣产品或非原装合格全新正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若成交供应商再次安装假冒伪劣产品或非原装合格全新正品,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已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本项目涉及的维修保养的内容、范围、质量要求等均以《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16)、《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及各车随车说明书推荐为准。合同履行期内,如颁布新版国家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具备带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供应商参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响应文件提交(需密封)
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师范大学保卫处
联系人:黄老师,19086357922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询价响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