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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发布者:保卫部(处)发布时间:2026-01-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师范大学资环大楼、产教融合大楼、学术交流中心(含研究生公寓)消防维保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R询价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维保时间:1年

采购需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配件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装合格正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成交供应商若配送假冒伪劣产品或非原装合格全新正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若成交供应商再次安装假冒伪劣产品或非原装合格全新正品,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已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维保内容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和消防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消防分隔设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梯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具备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供应商参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响应文件提交(需密封)

截止时间: 2026年1月12日17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师范大学保卫处

联系人:祝老师,18389656202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 地址:中国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 Copyright@2018
    • 邮编:435000

版权所有:湖北师范大学保卫处